生活中的民法典|因重大误解买错门票,能要求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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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时间、地点不合适,却误操作购买了演出门票、机票或者预定了酒店,这种情况下能要求退款吗?最近,重庆一家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为重大误解买错演出门票的案件,判决商家退还部分费用。民法典对此有相关规定,来看律师解读。

2023年1月25日10时18分,重庆的黎某通过微信小程序购买了当天10时30分开演的舞台剧门票,共4张票,花费1296元。付完款,黎某才发现离演出开始不足12分钟,而自己正在医院陪母亲看病,从医院到演出地至少有40分钟车程。黎某意识到购票错误后立即与客服协商更改日期,但遭到拒绝,于是将商家起诉到法院。

黎某表示,该舞台剧在抖音平台宣传页面上显示“须提前一天预约”,并在微信小程序的观演须知中载明“提前30分钟入场,若迟到将无法入场”。这些宣传内容让其误认为系统不会销售距离开场不足30分钟以内的当天门票,所以误以为当天购买的是第二天的门票。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黎某当时所处的环境,以及购票后短时间内主动与商家联系等证据,应认定黎某对其购买的门票所属时间上存在重大误解,支持撤销购票合同。但黎某对合同撤销存在主观过错,应当对商家的信赖利益损失承担一定责任。法院酌情判决商家退还黎某购票款1000元。

四川原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阳表示,通俗来说,重大误解就是消费者基于对商品或服务产生了错误认识,才做出选择,如果没有这个错误认识则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这个行为的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但必须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90天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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