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民法典|新闻报道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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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有一天上班快迟到了,闯了红灯,这个时候警察把她拦住,身边还跟着一位记者,警察对她进行处罚教育的同时,记者一直在拍摄,这个时候小美就很生气,对记者说,处罚我可以,但是你不能对我进行拍摄,你侵犯了我的肖像权。那么,在这种情形下,记者能不能对小美进行拍摄呢?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霞介绍,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

除了新闻报道,民法典1020条规定了肖像权的合理使用范围,明确了合理使用限于个人学习欣赏、教学科研、新闻报道、国家机关履职、公共环境展示、维护公共利益及肖像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等五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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