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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算不算遗产?又该怎么分配?最近,南充中院就二审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异父母争夺女儿死亡赔偿金的案件,最终判决死者父亲获得35%的赔偿金共16万余元,其母亲获得65%的份额共34万余元。法院为何这样判?来看律师解读。
父母打官司争夺女儿死亡赔偿金
斯某与徐某都是南充阆中人,在女儿4岁时,两人因性格不合经法院调解离婚。按照约定,女儿随身体残疾的母亲徐某生活,父亲斯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元,女儿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双方各承担一半。而实际上,斯某很少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女儿成年后因车祸去世,获得赔偿金50多万元。其父亲起诉母亲要求平分这笔钱。
阆中市法院一审认为,斯某离婚后未支付女儿抚养费长达14年,所尽的抚养义务微乎其微。除开必要的丧葬开支后,酌定斯某分得20%的赔偿金、徐某分得80%。一审判决后,斯某不服,上诉至南充中院。
南充中院二审认为,对于死亡赔偿金分割的原则,法律并无明确的标准界定。斯某、徐某主要是基于父母的亲属关系享有分配死亡赔偿金的权利,分配份额不应悬殊太大,酌定由斯某分得35%、徐某分得65%的份额。
律师: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并非均分
四川原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阳表示,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也不可能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所以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具体怎么分,一般参照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原则来执行,优先赔偿给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但并不是像遗产一样平均分配,而应该根据与死者的亲疏关系、生活紧密程度来分配。这起案件中,死者主要由残疾的母亲抚养长大,所以法院将65%的赔偿金判给了她母亲。
(川网传媒·四川手机报记者 刘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