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民法典 | 茶水间改厕所侵犯相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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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业主改变房屋原设计,将茶水间和办公区域改成卫生间。楼下业主担心生活受影响,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吗?最近,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判决楼上业主恢复原状。

据悉,原告17楼业主和被告18楼业主购买的都是“商服用地/办公”用房。18楼业主将其购买的楼层改造成宾馆,并擅自将屋内原本设计为茶水间和办公区域的两间房改造成了卫生间,导致楼上的卫生间正对楼下的茶水间和办公区域。楼下业主认为,改造的卫生间给自己造成了极大妨碍和安全隐患,小区物业多次调解未果,于是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宾馆在未经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将茶水间、办公区改变为卫生间。两者对防水要求明显不同,这种改造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对环境卫生、噪音及楼下业主使用房屋时的心理舒适度产生了一定影响。该行为违反了住建部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宾馆恢复原状。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表示,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所以,业主装修的时候应该尽量避免对相邻业主造成损害。而该案中,楼上业主擅自将茶水间和办公区域改成卫生间,明显会对楼下业主产生负面影响,违背了民法典中相邻权的有关原则。

(川网传媒·四川手机报记者 刘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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