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民法典|全职太太离婚可以要求家务补偿吗?
s

民法典出台后,关于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向对方提出家务劳动补偿的主张”这一点受到极大关注。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就首次审结了一起适用民法典新规的离婚家务补偿案,也就是涉及全职太太的离婚案件。

未标题-1.jpg

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判决男方给付女方家务补偿款5万元。这个判决结果,一下就冲上了热搜。

2015年,陈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2018年,双方开始产生矛盾,并于当年7月开始分居至今。自2018年11月之后,孩子一直随王女士生活。

陈先生在2019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后来又撤回了起诉。2020年,他再度提起两次诉讼要求离婚。

妻子王女士不同意,她认为,婚后她照顾孩子、料理家务,陈先生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务几乎不关心也不参与,所以王女士要求分割财产,并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6万元。

法院判决:孩子由王女士抚养,陈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享有探望权;共同财产则由双方平均分割。此外,法院还判决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本案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家庭劳动补偿”。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8条中有新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对此,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这一法条是一个创新性的条款,对于家庭妇女一方是个福音,能够更多的保护到妇女的相关权益。邢连超介绍这个补偿不是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在分割财产之外给予相应的补偿。在一方承担了更多的照顾老人、小孩,承担了较多的义务的情况下,一方要给另外一方适当的一个补偿。但如果是要适用这个法律,将会有一定的限制,比如金额怎么衡量,这个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家庭的财产状况进行确定。

(四川手机报记者 秦菲 徐浩煊)

我要爆料
新闻排行榜

四川手机报刊例价PDF

四川手机报刊例价JPG

四川手机报联系方式

广告部热线:028-83206299

蜀ICP备1200326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