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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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服务四川高质量发展,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从2020年起至2024年,四川将围绕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在全省设置20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面向省内外,重点从省外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弥补我省部分领域人才智力不足,并示范带动各地各单位分层实施相应的柔性引才计划,促进高层次人才资源向基层流动。  

《办法》坚持“大人才、大发展”理念,以人才开放支撑四川开放新格局,将“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设岗单位范围扩大至全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旅游机构、重点企业等用人单位。“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在设岗单位通过规划咨询、项目合作、成果转化、联合研发、技术引进、人才培养等方式,与设岗单位实现人才智力资源共享。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在聘期内享受资金资助、薪酬待遇、公共服务、评价激励等支持政策。省财政给予每个“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2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科研平台建设、课题(项目)研究、学术技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团队人才培养等;设岗单位配套的资助经费不低于省级标准。设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协商工资福利等待遇,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以及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激励方式。“天府学者”特聘专家享受“天府英才卡”A卡在政务、金融、科研、安居、医疗保健、交通出行、参观旅游等方面的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子女就学相关支持政策。“天府学者”特聘专家与我省同类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对“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在聘期内实行目标管理,按3年一个周期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特聘专家及设岗单位实行考核,建立了入选专家退出机制,破除了“一聘到底”的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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